濰坊市打造千億級虛擬現實產業配套政策
為深入實施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,加快建設國家級虛擬現實(以下簡稱VR)產業基地,力爭“十三五”末全市VR產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千億元以上,努力將我市打造成為世界一流的電子信息產業聚集區,現就支持虛擬現實產業發展制定本政策。
一、加強扶持培育
1.支持新創辦VR企業。對新成立的實繳注冊資本100萬元以上的VR企業,經投資主體申報、第三方評估認定,給予10-2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支持;新注冊企業在投產運營5年內,上繳地方稅收彌補政府支持投入后,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補助給企業。
2.扶持企業發展壯大。對晉升為規模以上的VR企業,同級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。對產值首次達到2億元、4億元、10億元的VR企業,分別給予獎勵200萬元。
3.支持VR產業項目建設。對實際投資達到2億元或年納稅總額1000萬元以上的VR招商項目(包括現有企業增加投資、企業并購增加投資),按實際投資額的5%給予企業獎勵,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。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支持企業購進先進設備,開展科技研發和技術升級。
4.政府貼息補助。對落戶我市的VR企業在建設中實際發生的銀行貸款,由同級財政連續三年給予銀行貸款利息20%的補助,每年不超過150萬元。
二、加大金融支持
5.設立50億元的VR及創新產業基金?;鹩糜趲覸R相關產業發展,吸引國內外領先的VR產業企業和項目落戶濰坊。
6.支持本地VR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。對在主板、中小板、創業板上市,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或在境外上市的VR企業,給予300萬元的獎勵;對實現“買殼”上市,或將上市公司注冊地和主營業務遷至我市的VR企業,給予300萬元的獎勵;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VR企業,給予180萬元的獎勵;對在省內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的VR企業,給予50萬元的獎勵;對通過資本市場實現融資的VR企業,按照融資額的5‰,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。
7.實施投資風險補償。對市金融控股集團產業基金參股的子基金,投資于種子期和初創期VR企業,三年內發生投資損失的,對社會出資人分別按不超過其實際投資損失的60%和30%給予一次性補償,單一項目補償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,單一投資機構補償金額最高不超過600萬元。
三、實施創新激勵
8.鼓勵開展技術創新。對關鍵核心技術研發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產學研合作等創新項目,經第三方評價機構認定,由同級財政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支持。
9.支持承擔重大專項。對VR企業作為第一承擔單位獲批立項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、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,按照當年度國家實際到位資金的10%,由同級財政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支持。
10.落實VR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。企業開發新技術、新產品、新工藝產生的研究開發費用,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,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,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%加計扣除;形成無形資產的,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%攤銷。
11.支持科研平臺建設。對經認定為國家級企業(示范)工程(技術)研究中心、企業技術中心、行業技術中心、工業設計中心、重點(工程)實驗室的VR企業,給予200萬元的資金支持;對經認定為省級科研平臺的VR企業,給予50萬元的資金支持。對在我市批準設立的VR公共技術服務平臺,按建設投入的50%給予補助,每個平臺補助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。對建設VR產業公共技術研究院的企業,市級財政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資金支持。對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孵化器、加速器,市級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、50萬元獎勵;孵化器、加速器內的VR企業被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,每認定1家,給予孵化器、加速器5萬元獎勵。
12.支持企業重組并購和品牌建設。對通過商標國際注冊的VR企業,由市級財政給予官費50%的補助,單戶企業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40萬元。
13.支持國內、省內首臺(套)產品。對投保的國家、省首臺(套)產品,在享受國家和省保費補償政策后,剩余保費給予等額資金支持,對單個企業年度財政扶持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。
四、強化人才支撐
14.支持引進高端人才。對來我市工作的VR專業領域博士后,每月給予2000元的補助;對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,博士后及博士每月給予3000元(連續五年)、碩士每月給予1500元(連續三年)、本科每月給予500元(一年)的補助。對來濰自主創業的VR人才,除享受入住人才公寓政策外,三年內實際投資額達到500萬元以上或累計繳納稅金達到30萬元以上的,發放10萬元“購房券”用于購買自有住房;實際投資額每增加500萬元或累計繳納稅金每增加30萬元,增發5萬元“購房券”,最高為50萬元。對VR企業連續聘用2年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,從聘用起計算,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,按照前三年100%、后兩年50%的標準補助企業;對高級管理人員股權退出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,按照50%的標準補助企業。補助資金主要用于高端人才引進和獎勵。
15.鼓勵高端人才創建研發機構。對新引進的具有國際一流水平、處于國內領先地位的VR產業人才,在VR基地設立研發機構的,同級財政給予250-1000萬元的資金扶持。對重要國際科技組織在VR基地設立的地區總部或分支機構,根據其建設和投資規模、服務水平、引進項目和人才(團隊)數量、產業帶動力以及品牌影響力等情況,給予100-200萬元的專項資金支持。
16.為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園、入學提供優質服務。對VR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關鍵技術人員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、義務教育,由當地教育部門根據本人意愿予以協調安排。
五、強化要素保障
17.土地保障。對VR企業建設用地優先統籌安排,對進駐VR基地內的VR數據中心、渲染中心、超算中心、研發設計中心等項目優先供應用地。對VR基地內收儲地塊收益及各種規費地方留成部分,原則上全部用于VR基地的改造和基礎設施建設。
18.電力保障。對VR基地內的企業實行雙回路電力保障,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,并支持發電企業直接交易。
19.網絡通信支持。在VR基地內,建設互聯網國際通信業務專用通道,提供互聯網骨干網絡直連和雙路由鏈路保障;依托我市云計算中心及物聯濰坊公共服務平臺等已建基礎設施,為進駐基地企業提供云服務;加快推進5G實驗網絡建設,實行寬帶網絡、云服務租費價格補助政策。每年由基地運營主體統一提出申請,對入駐企業寬帶網絡、云服務租費給予20-40%的價格補助,年補助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。
20.生活設施建設支持。對VR企業貸款進行生活配套區建設的,財政給予其銀行貸款50%的一次性利息補貼,最高不超過500萬元。
21.辦公用房補貼。VR企業在VR基地購置自用辦公場所且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(含)的,可享受每平方米1000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,每個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;租賃VR基地內辦公場所且自用的,前3年免除房租,后2年按50%收取,每個企業每年免除房租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。期間不得出租、出售或改變用途。
22.強化組織保障。成立全市虛擬現實產業發展領導小組,負責研究制定全市VR產業發展規劃,推動落實相關政策,組織開展專業招商;統籌協調科技創新園建設推進工作組、智能硬件產業園推進工作組、虛擬現實內容產業推進工作組,負責組織推進、協調指導虛擬現實產業基地建設和運營。
本政策條款所涉VR企業優惠遵循從優、從高、不重復的原則,已享受2016年6月24日市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政策的,不再享受本政策。本政策中除明確由市級財政、同級財政補貼的事項外,其他補貼按市、縣級財政1:9,市、區級財政5:5的比例執行。本政策由市經信委、市財政局負責解釋并牽頭落實,自2017年8月22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0年8月21日。